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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现在从怀里掏出个酒壶,点上一杆烟枪,你也得装没……
“忽——”
烟雾缭绕,从老兵嘴里吐出,左手拿烟枪,右手握酒壶,好似神仙般快活。
这群来自雪满关的巡逻士卒们瞪大了眼睛。
“真拿了!?”
那带头的什长更是目瞪口呆,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老金看到了他们,笑了笑,抬了抬酒壶,仿佛在邀请。
巡逻什长用了两息时间思索,随后站直,向老兵行了个军礼。
随后,这一支巡逻队伍像什么都没发现一样,扭头就走。
“呵呵。”
老金悠哉悠哉地抿了口小酒。
这不是他不讲规矩,这酒和烟枪是大帅派人晚上送来的。
他又不是傻子,该享受就享受。
就像之前过去的十六年,每年都会有人往家里送来米面油肉,他的俸禄总比人多一些,老母亲走时,有人送来了一大笔安葬费,送来了上好的棺木,让老母亲风风光光地走。
是啊,他可是薛大帅,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这十六年还在从军呢?
他怎么可能不知道,自己也随着这支部队来了雪满关呢?
傍晚时,薛帅应当也是打着陪王妃巡营的名义,专门来看自己一眼吧。
当年自己回乡时,只拿了用首级换的银两,其余的什么都没要。
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大功,他只是做了一个士兵应该做的事情。
老金熄灭了烟枪,仰起头,望了望没有星星的夜空,又饮了口酒。
当年,也是在这个季节吧,年都没在家过,穿着皮甲,扛着武器就出了家门。
他对这片雪原,很熟悉。
“你确定要走?”
十六年前,大帅的声音在耳边响起。
老金只是点了点头,嗯了一声。
“为什么?”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167章夜寨(第2/2页)
大帅真的很疑惑:
“留下来,做本帅的亲兵,练最好的军中功法,穿最好的铠甲,用最利的武器。
俸禄很高,别说给老家盖个新宅子,你盖三层楼都够了。
做本帅的亲兵,你还怕前途不好?”
当时,三十多岁的老金的眼里满是木然,仿佛有极大的痛苦藏在心底。
“大帅,我真不想当兵了,我想回家,老母亲老了……”
“别他娘给老子放屁,老子一封信,就把你老娘接到雪满关来,有病军医给治,缺钱老子给你,你还能天天看着她!”
薛盛真的不想放走这勇猛的家伙,三十多岁还不算老,正是当打之年,又有血性,再培养培养,日后定然也是个靠得住的大将。
“大帅,唉……”
没人知道那日他对薛盛说了什么,最终,大帅还是放他走了。
自那天之后,战场上扛旗冲阵的英雄不见了,浣州城多了个从战场上下来的小伍长。
五十岁的老金又往嘴里灌了一口酒,辛辣、够劲,在这阴冷的冬夜,能祛身上的寒意。
“大帅,谁又真的想走呢?”
老金靠在干草堆上,喃喃自语。
在这十六年的每一个夜晚,他都会想起当年的金戈铁马,兵刃交错的声音时常在他梦中响起,北风猎猎,雪原万里,冻僵的手握着更冰的刀,只有敌人的血喷洒在身上,方觉几分暖意,
“醉里挑灯看剑,梦回吹角连营。”
老金的酒量不是很好,半壶烈酒下肚,就已然有些醉了。
他又想起了三个人。
当年那支部队,是薛帅从蜀地各州府临时征召来的,强行拼凑在一起。
那三个人,当年与自己在一个什里,是随机分成的,但他们关系极好,同吃同睡,在出征前后的那段时间,他们是真正的兄弟与战友,就像佟三他们。
几人约好了,等上了战场,要多杀雪蛮子,多立功,以后都要当大将军,谁先发达了谁就先拉兄弟们一把。
那段时间里,他们一起上阵,一起杀敌,一起冲锋,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彼此,患难与共。
然后,最后的决战来了。
敌军的数目,是他们的三倍。
退无可退,避无可避,就像兽潮一般汹涌而来。
薛帅下了命令,守住阵线,一步也不能退,他亲率五千骑兵,做出大迂回决策,这是唯一有可能反败为胜的机会。
扛不住,是真的扛不住啊,他们连一个时辰都没能扛住,战线就动摇了。
敌军的攻势太猛,骑兵像不要钱一样,向着盾阵与矛阵往里砸,势要冲垮蜀军战阵。
那雪蛮子一个个如此凶神恶煞,眼睛里都冒着绿光,根本就不怕死。
前排盾阵矛阵的战士死光了,该他们这一什顶上了。
老金还记得,老什长从地下捡起一面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