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富家千金,尸体浮出水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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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接下来的两天,邓安过得平静而充实。
    白天在码头做工,晚上则是继续练功。
    只可惜没了补药的加持,不论是练功的进度,还是属性点的速度,跟以前相比都要慢上太多。
    邓安本来打算再坚持几天,就拿些钱出来去买补药,结果这天一大早,曹护院就再次登门,送来了十分昂贵的“金髓壮骨汤”。
    这汤药的价格他打听过,一天下来就要两块大洋。
    而曹护院竟然说,以后他每隔几天就会亲自来送一次!
    这样算,一个月岂不是就要六十块大洋?
    而且,曹护院对自己如此照顾,三姑肯定也是给了好处的。
    即便邓安心里明白,三姑有自己的私心,也不得不承认这份厚重的恩情。
    正所谓,君子论迹不论心。
    无论怎么说,三姑都是在他困难的时候帮了一把。
    于是,邓安更加努力习武。
    这日傍晚。
    他收工以后,回家的路上,遇到了一个相貌不凡,穿着黑蛇帮标志性黑色短褂的年轻人,带着混混四处打听着什么。
    等他靠近,才知道这便是孙庆虎的弟弟孙庆云。
    哥哥失踪两天,孙庆云才终于憋不住,亲自出来寻人,但是也没什么头绪,只能跟无头苍蝇一样乱撞。
    “二哥!”
    “那天虎哥他去逛窑子,然后我们就没再见到过。”
    “说不定在哪家烟馆?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邓安平静地路过。
    回到家里。
    刚走进大杂院,他就听见自家屋里传来两个少女清脆的说笑声。
    开门一看,才瞧见家里今天来了个陌生的少女。
    这少女十五六岁,穿着一身浅色旗袍,外面套着件做工精致的小坎肩,脚下踩着一双崭新的小皮鞋。
    衣着打扮,与大杂院破旧的环境格格不入。
    “哥,你回来了?”
    邓思柔连忙介绍:“她是我的同学,许婉宁,今天路过这里,所以顺便来咱们家坐坐。”
    “哦,你好,我是邓安。”
    邓安礼貌地打了个招呼。
    他妹妹的女子学校是洋人办的,本质上是富人学校,但由于洋人教会的原因,会专门对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补贴。
    邓思柔的成绩是数一数二的,所以哪怕家庭条件不好,也能够一直用少量的学费,留在学校学习。
    “邓安哥哥好。”
    许婉宁也跟着站起身,大大方方地打了声招呼。
    “嗯,既然来玩,就留下来吃个便饭吧。”
    邓安的态度很平静。
    由于现代人的身份,他没有因为对方衣着华贵就言行拘谨,也没有刻意多看,只是忙活自己的事情。
    如此不卑不亢,倒是许婉宁有些意外。
    邓安留下妹妹两人,自己则是来到灶台边忙活起来。
    这些日子,他们家的伙食变好了不少。
    邓安有时候也会帮妹妹做饭,还能弄出一些花样来。
    就比如今天。
    邓安打算做一道西红柿炒鸡蛋给妹妹吃。
    番茄在这个年代,由于是舶来品还被称为洋柿子。
    如今在津门并不算特别稀罕,菜市场上都能买到,只是会拿它来做菜的人还比较少。
    但对于邓安来说,却再熟悉不过,不过三下五除二,就做出一道酸甜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。
    很快,一桌饭菜就端到两个少女的面前。
    总共四菜一汤,有荤有素,对于住在这里的居民来说,已经算是非常丰盛的一顿饭。
    但联想到许婉宁的家境,邓思柔还是有些尴尬地说道:“婉宁,我们家没什么好东西,都是些家常便饭,你可千万别嫌弃呀。”
    “怎么会呢?”
    许婉宁微笑着说道:“是我冒昧上门做客麻烦你和邓安哥哥,说谢谢还来不及呢,而且我最爱吃家常便饭了。
    “咦?”
    她的目光落在那盘红黄相间的菜上:“这是什么菜?”
    “洋柿子炒鸡蛋。”
    邓思柔介绍道:“婉宁你快尝尝,可好吃了!”
    “洋柿子?”
    许婉宁有些诧异,这东西不都是当成水果来吃的么,竟然还能用来炒菜。
    在盛情邀请下,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小块鸡蛋放到嘴里,接着本就好看的眸子,明显变得更亮了起来。
    酸酸甜甜的,味道很是新奇。
    “好吃!”
    许婉宁发自内心地赞美。
    “真的?
    邓思柔有些不信。
    毕竟有钱人家里,什么山珍海味吃不到。
    “真的!”许婉宁再次肯定:“酸酸甜甜的,比直接撒糖吃好吃多了!”
    “好吃那就多吃点。”
    邓安调侃道:“我这里没有洋人的牛排,但是洋柿子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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